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
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要求和我校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
《1066vip威尼斯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和学校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协议相关规定。
二、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我校计划内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
(二)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
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
1.真维斯助学金。2020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调整资助模式,对2018、2019级已资助学生按原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继续资助,对2020级新生进行为期两年的资助,第一学年每生资助5000元,第二学年每生继续资助3000元。
2.精进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17、2018级已受助学生,每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
3.福建校友会帮扶贫困助学金。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
4.基亚特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生物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5个专业9个班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每班3人,每生每学年资助2000 元。
5.光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甘肃籍学生,每生每学年资助2000 元。
三、名额分配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2020学年陕西省教育厅共分配给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78名,学校根据评选要求按照下达名额1:1比例等额上报。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1:1比例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材料。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
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6。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
5.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学习及其他条件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社会专项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和综合素质奖学金;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学习及其他条件见附件7。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和民主评议,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经部务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学校审定,确定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0-2021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六、评审材料报送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正式文件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小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获奖人数、公示情况(含截屏或拍照图片)、举报处理、评审结果等。
2.《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全院)》(附件8)《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年级)》(附件9)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送审原始材料:
(1)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2)参评学生申请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学院自行组织盖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二)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
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材料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助学金资助金额高、覆盖面广,师生关注度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要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二)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工作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于11月1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填写《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附件11)。
附件:
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真维斯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0-2021学年“精进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4.2020-2021学年“福建校友会帮扶贫困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5.2020-2021学年“基亚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6.2020-2021学年“光玺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选条件
8.2019-2020学年1066vip威尼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全院)
9.2019-2020学年1066vip威尼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年级)
10.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1.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
1066vip威尼斯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
推荐名额(个) |
备注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41 |
|
机电工程学院 |
48 |
|
电子信息学院 |
68 |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35 |
|
管理学院 |
58 |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107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9 |
|
理学院 |
48 |
|
1066vip威尼斯 |
48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52 |
|
材料工程学院 |
18 |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36 |
|
合 计 |
578 |
|
附件2
2020-2021学年“真维斯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名额(个) |
备注 |
2018级 |
2019级 |
2020级 |
(含备选7人)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1 |
|
机电工程学院 |
0 |
2 |
2 |
|
电子信息学院 |
1 |
0 |
2 |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 |
0 |
1 |
|
管理学院 |
1 |
2 |
2 |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 |
3 |
3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1 |
1 |
1 |
|
理学院 |
1 |
0 |
2 |
|
1066vip威尼斯 |
1 |
1 |
2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 |
2 |
2 |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1 |
1 |
1 |
|
材料学院 |
1 |
0 |
1 |
|
年级合计 |
13 |
13 |
20 |
|
总 计 |
39 |
|
附件3
2020-2021学年“精进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名额 学 院 |
名额(个) |
备注 |
2017级 |
2018级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2 |
连续资助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5 |
3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2 |
1 |
管理学院 |
3 |
2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5 |
6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2 |
1 |
理学院 |
2 |
2 |
1066vip威尼斯 |
1 |
3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 |
1 |
材料工程学院 |
1 |
2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1 |
1 |
合计 |
25 |
25 |
|
附件4
2020-2021学年“福建校友会帮扶贫困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名额(个) (初步分配,含5人备选) |
备注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
电子信息学院 |
1 |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 |
|
管理学院 |
1 |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1 |
|
理学院 |
1 |
|
1066vip威尼斯 |
1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1 |
|
材料工程学院 |
1 |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1 |
|
合计 |
13 |
|
附件5
2020-2021学年“基亚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名额 |
备注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5 |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12 |
合计 |
27人 |
|
附件6
2020-2021学年“光玺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 |
名额 |
备注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
电子信息学院 |
2 |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 |
|
管理学院 |
2 |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1 |
|
1066vip威尼斯 |
1 |
|
理学院 |
1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 |
|
材料工程学院 |
1 |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1 |
|
研工部 |
2 |
|
合计 |
20 |
|
附件7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助学金评选条件
奖助学金项目 |
评选条件 |
终止要求 |
备注 |
学习条件 |
其他条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申请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B(含4B)以上(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四项测评等级至少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
无 |
无 |
|
真维斯 助学金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 |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农村贫困学生;同等条件下,按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病重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序进行遴选。 “真维斯助学金”申请人须承诺利用节假日在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工作时间每学年不少于80小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连续申请资助:上一学年曾经获得“真维斯助学金”资助;符合“真维斯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没有出现终止条款的情形;完成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及相关的学校公益活动,被评定为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连续申请人的申请。 |
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行政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学习不努力,学年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后30%者,或一学年累计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降级者;违反考试考场纪律者;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实践活动中被评估为不合格者;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中途退学、辍学、被学校开除或取消学籍者;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
|
精进 助学金 |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 B(含4B)以上(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四项测评等级至少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
各方面均符合条件的可连续资助 |
校方与基金会协商解决 |
|
福建校友会帮扶贫困助学金 |
申请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B(含4B)以上(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四项测评等级至少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
无 |
无 |
|
基亚特助学金 |
无 |
学校2019-2020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7级本科学生 |
无 |
|
光玺助学金 |
无 |
家庭住址在甘肃省境内,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1066vip威尼斯本科和研究生在校一年级学生 |
无 |
|
附件8
2019-2020学年1066vip威尼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院)
学院名称(公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校名称 |
学历①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是否建档立卡 家庭学生② |
综测 专业排名 |
智育 专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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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指:截至2020年12月15日在陕西省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高校注册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
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本专科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本表填写顺序为: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后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3.填写规范:①“学历”填写“本科”;②如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请填“是”;如不是,请填“否”。
资助工作辅导员(手签):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手签):
附件9
2019-2020学年1066vip威尼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年级)
学院名称(公章):填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校名称 |
学历①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是否建档立卡 家庭学生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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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是指:截至2020年12月15日在陕西省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高校注册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
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本专科阶段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本表填写顺序为: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后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3.填写规范:①“学历”填写“本科”;②如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请填“是”;如不是,请填“否”。
年级推荐小组成员(手签):年级辅导员(手签):
附件10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学号 |
|
所在年级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大学学院(系)专业班 |
曾获何种奖励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学习成绩 |
成绩排名:∕(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院系审核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附件11
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
我是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学号 。
本人承诺:
如果通过审核,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 助学金,我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本学年内完成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低于2次。
承诺人:(手签)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