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
原则上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为2019-2020学年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新申请及续贷工作安排
(一)首次贷款预申请。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持本人户口本、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在完成预申请程序之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进行在线申请(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sls.cdb.com.cn),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需要经学校审批)。
(二)在校生续贷申请。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除按照以上步骤进行在线申请,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之外,还应在7月2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
(三)学生办理贷款时间。陕西省办理时间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非陕西籍在校学生办理贷款时间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安排进行。
三、续贷申请审核及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一)续贷申请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8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为拟办理贷款学生审核续贷申请。
(二)贷款回执录入。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将在校生及新生贷款回执信息汇总、统计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回执录入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不打折扣、不留空白,做到应贷尽贷。要兜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底线,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动提供帮助、救助,增加关心支持,加强对学生申请贷款的指导力度。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各学院要告知在校学生贷款办理的准确时间和地点,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等工作,9月初将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汇总后报送学校,进行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三)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及学生诚信教育。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学生走访、社会实践等途径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使国家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确保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和家长都能及时、全面、准确了解贷款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信息。各学院要采取演讲比赛等方式普及征信及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7月5日